校团委:
根据《景德镇陶瓷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我处将于2014年6月16日至20日,对王海波同志2010.7-2013.7在校团委任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
审计工作依据《审计法》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。对处级领导干部有问题需要反映的,请你们在6月20日之前反映至我处(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部门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)。
联系电话: 0798-8499651
审计处
2014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