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(部所):
根据《景德镇陶瓷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我处将于2017年4月1日至5月1日,对占启安同志2001年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1日任部所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和部所2014-2016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。
审计工作依据《审计法》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。对处级领导干部有问题需要反映的,请你们在审计结束之前(即5月1日之前)反映至我处(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部门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)。
联系电话: 0798-8499651
审计处
2017年3月29日